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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轻博客:我们无需管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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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tual Name:
黄施嫣
School:
南大
Posted by:
黄施嫣
Date:
Tue 2009-10-27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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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网上媒体越来越受欢迎,博客所发表的言论,都可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。

许多网民在考虑购买一些商品时,都会先上网参考一些相关的资料,包括一些博客所作的产品评估。因此,很多公司便看准了宣传机会,通过邀请博客试用商品或出席独家活动,来换取博客发表产品评估文章。

常受邀写评估的2009年新加坡部落格大奖--最佳个人靓照部落格决赛博客黄慧萍(25岁)说,为了避免自己的博客变得很"商业化",她的原则是不接受金钱回报,所以无论有条例与否,基本上对她影响不大。

由于这类型的网络产品评估越来越普遍,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,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Federal Trade Commission)宣布,从12月1日起,博客作者发表产品评估文章时,必须表明是否收取了商家的金钱或者免费产品回报。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最近回答《海峡时报》询问时也指出,媒发局正在探讨是否有必要管制本地博客作者

针对这样的条例,博客洪稚翔(23岁)认为,"本地没有必要施行类似条例,因为就如艺人代言产品,不会公开代言筹码一样,博客也没有必要去公开自己撰写产品评估的金钱回报数据。"

不过,稚翔认为,如果受邀观赏电影首映,礼貌上,博客通常会在博客中感谢电影公司。

博客兼模特儿洪萩庭(22岁)则表示无所谓,因为她认为,那只是要求博客在评估后,"加上一条文字罢了"。

可是,如果要博客公开自己所获得的确切金钱回报的话,她就不支持,因为这可能引发博客间的比较。

除了条例所可能牵涉的敏感金钱问题,omy网络行销助理经理林连豪也说由于博客的民主化性质,要施行这样的条例,其实是很难。

"正是因为网络的自由性质,才会让网络媒体如博客广受欢迎。在美国,这样的条例很可能是针对一些高浏览率的博客而设,但本地的"超级博客"也许用两只手就数得完了,所以没有什么必要设立条例。"

面对邀约 年轻博客如何取舍?

身为模特儿,洪萩庭经常收到服饰厂商的邀请,请她写评估。她每个月平均会为女性服饰商品写两次评估。

她说:"只要我觉得好看的服饰,我就会接受邀请。"

正业为网络设计师的博客洪稚翔则说,"我做产品评估是因为参加邀请或试用产品的整个过程很有趣,与读者分享自己的看法也很棒。"

虽然为厂商写产品评估,能够获得不少免费试用品和免费参观景点的机会,但是他有时也会为一些非赞助的商品作评估,纯粹是以分享心得为出发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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